12月1日,全省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工作正式啟動,我市在各縣區共設33個上牌地點,就近為有需求的居民免費辦理。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了解到,集中登記掛牌自2019年12月1日起,至2020年5月31日結束,從2020年6月1日起,不再辦理未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業務,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,不得上路行駛。
12月1日上午9時許,在菏澤開發區車管所內的上牌登記點,不少居民正在辦理登記掛牌業務。經過查驗、核對、登記、錄入等相關手續,第一位辦理業務的市民領到全市首張電動自行車號牌“0000001”,并在現場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安裝到車上。“這輛電動車是我在11月份通過以舊換新購置的。前幾天看新聞得知電動車要統一登記掛牌,今天8點多,我就趕來了,很幸運地登記到全市第一張車牌,‘0000001’很好記,也很有意義。”第一位辦理業務的市民王媛說。
哪些電動車可以掛牌?據開發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劉軍錄介紹,根據要求,全省電動車登記掛牌工作對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,按照新標準查驗腳踏功能、外形尺寸、整車質量以及CCC認證證書、車輛來歷證明等信息,符合條件的,辦理注冊登記,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。
對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、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,經查驗具備腳踏騎行功能,外形尺寸、整車質量等符合標準,車輛來歷證明、合格證明等符合條件的,予以注冊登記,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。
對于不符合以上兩種情況的電動二輪車(電動摩托車除外),實行備案登記,發放臨時號牌。臨時號牌實施過渡期管理,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。過渡期滿后,不得上路行駛。同時,對于原已登記安裝車牌的電動自行車也實施過渡期管理,可正常上路行駛至2022年12月31日。
據了解,全省統一登記安裝的電動車牌能形成“人車有機統一”,交警部門可以通過車牌上的二維碼讀取車主信息,執法過程中能夠按照機動車管理的模式管理電動自行車,當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有闖紅燈等違法行為時,交警部門可以第一時間追溯到本人查處,統一登記安裝的電動車牌對電動自行車整治有重要意義。